如何申办
超集卡使用地点
超集卡集点方式
超集卡折抵方式
点数移转
(1) 如何申办
1、“漢神超集卡”由西安汉神百货有限公司发行。
2、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,具有二代居民身份证并确实填写完整之个人信息资料。
3、外籍人士:凭具有在中国注册之居留证申请。
(2) 超集卡使用地点
※ 西安漢神購物廣場
(3) 超集卡集点方式
※集点方式:
1、在漢神購物廣場单笔消费之小票金额,每1元回馈1点,以此类推累计。
2、不得与他张小票合计计算,未满1元之余额恕无法集点。
3、点数有效期限为该点生效日期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,逾期作废。
4、购买购物卡者,于购买同时集点。购买礼卡时恕无法使用汉神超集卡点数折抵金额。
5、特殊档期加赠点数之活动办法,以该档期馆内公告为准。于特殊档期活动取得之加赠点数,于退货时需一并退回当时加赠点数。
※无法参加集点之消费:
1、使用商品券、贩促券、抵用券、提货单、购物卡、超集卡点数折抵之金额及银行红利折抵购物之金额,无法参加集点活动。
2、部分专柜、商品(如烟品等)无法参加集点或折抵活动,详情请咨询各专柜人员。
3、点数折抵之金额不另开立发票。
※点数补登
消费当日未带卡或未集点,可于消费次日起七日内,持漢神超集卡及小票至原消费地点之会员中心办理补登,逾期不再受理。
※点数不得兑换现金,仅限兑换商品券、商品及折抵消费金额。
(4) 超集卡折抵方式
点数折抵现金:单笔消费满100元以上,每400点折抵1元,折抵无上限。 (折抵消费之点数以400点为单位,未达400点恕无法使用;折抵之金额不开立小票)
(5) 点数移转
超集卡所累积点数可转移他人,每笔移转需扣手续费200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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